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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图书馆借阅规则
发布日期:2020-01-09    点击数:14277

图书馆借阅规则


1. 本馆采用开放服务模式,只限本校师生员工进入图书馆进行查询和借阅。

2. 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 学生凭本人学号进行借阅,本人学号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现使用他人学号进行借阅和其它不遵守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将予以停止借阅等处罚。

4. 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禁止吵闹、喧哗,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禁止在馆内接听或拨打手机。

5. 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食,严禁吸烟,请勿随地吐痰,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保持图书馆内的清洁卫生。

6. 自觉爱护图书馆的图书、桌椅等公共设施,不可涂鸦、刻画和损坏。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宣传品。如有违规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7. 读者书包和个人物品自行负责保管,如有遗失和被盗后果自负。

8. 遇有特殊需要时,本馆有权随时催还借出的图书。

9. 借书册数:学生可借2册,本校教职工可借5册。

10. 借书期限:学生为30天,教职工为60天。借阅期满后可以续借一次,但须办理续借手续。

11. 借书手续办理:读者选好所需图书后凭本人学籍卡(老师:身份证)向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12. 续借图书手续办理:读者把需续借的图书带到图书馆办理。

13. 还书手续办理:读者应按期把所借图书带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逾期者罚款5元,图书如有损坏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14. 中途退学学生和退休职工,须把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能加盖离校公章。

15. 遗失损坏图书资料,按遗失损坏图书原价5倍进行赔偿。

16. 偷窃图书者按原书价的十倍罚款,多卷书按整套书价的五倍罚款,未满100元按100元处罚,并上报到学院进行处理。

17. 本借阅规则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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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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